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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来了!

标签:保护 森林 林业 林木 植树  日期:2020-01-09 03:36
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介绍说,40多年来,对全球植被增量的贡献比例居世界首位,这一章节,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,实现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,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

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森林法。该法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  新森林法专门增加植树节的规定,明确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介绍说,在1979年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植树节的决议,将每年的3月12日确定为植树节,以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,加速绿化祖国。40多年来,我国森林面积、森林覆盖率、森林蓄积分别增长1倍左右,对全球植被增量的贡献比例居世界首位。

  新森林法充分体现出“生态优先、保护优先”的原则。在“森林保护”这一章节,加大了对天然林、公益林、珍贵树木、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力度,完善了森林火灾科学预防、扑救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度。

 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,保护好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,实现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,是此次修订森林法的重要亮点。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,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,商品林则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。

  新森林法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,完善了林木采伐制度。国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。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,并按规定进行采伐。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,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,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。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,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。此外,采伐林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。 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


来源:-华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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